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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“110”日均呼入三千多次 有效报警不足三成
央广网西宁1月11日消息(记者葛修远)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宣传处获悉,2016年青海省公安机关“110”报警服务呼入量日均3043次。全年“110” 报警服务台共接到群众报警111万起,其中有效警情277395起,占总警情25%。也就是说,有效报警占比不足三成,超过七成的电话是无效报警或者非警务类报警。
“不少遇到非紧急情况的服务类纠纷事件也拨打110,占用了不少警务资源。”青海警方明确提醒,有危、难、急、险的情况,找110。群众有服务需求,请找专业职能部门。110受理的范围主要是:刑事、治安案(事)件,交通、火灾事故,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,自然灾害、治安灾害事故,以及紧急危难求助等情况。一些非警务类的咨询、求助等,超出了公安民警的职责范围。比如: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买卖纠纷,应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;出租车司机绕路的司乘纠纷,应向出租车公司反映:劳资纠纷的职能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;欠债不还的债务纠纷,也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另外,同一类警情还分不同情况,比如“上门开锁”,假如报警人在门外,随身没带钥匙,但炉子上正在烧东西,这时情况比较危急,属于紧急类警情,那我们民警和消防人员会立即到场,到场后采取的是破门的措施,而不是开锁的服务;但如果只是下班回到家发现忘带钥匙了,就属于非紧急类了,公安是没有开锁职责的,民警也不具备开锁的技能。
2016年,为了提升110报警电话的服务水平,青海省公安机关陆续推出了多项便民、创新措施。为方便听力语言残障人士的报警和求助,青海省公安厅开通了12110短信报警平台,主要受理聋哑人群体的报警、求助以及不便于使用电话报警的特殊情况。在高架、高速、机场、公园绿地等无具体路名门牌号码的区域,为了报警人能快速、准确地描述事发地址,公安机关利用高架上电线杆编号、公路里程桩号等现有的数据资源,开展建设了26212个报警定位标识,为群众迅速报警提供了便捷。在833238起无效警情的报警电话中,相当一部分属于恶意骚扰、谎报和无通话的警情。此类报警如果影响了110报警服务台和110接处警工作正常秩序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,如果造成一定法律后果的,还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青海警方呼吁群众合理使用报警资源,正确拨打110,为身处危、难、急、险的群众留出报警求助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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